•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甲级资质新规

    国家保密局公告2022年第2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精神,自2022年9月1日起,国家保密局开展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甲级资质(以下简称集成、印制甲级资质)审查事权下放工作。一、下放对象除北京市保密局以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下放地区)保密局。二、下放事项集成、印制甲级资质申请受理、书面审查、现场审查和事项变更审查工作。三、工作程序集成、

    2022-12 管理员

  • 军工保密资质的三到二

    国家保密局关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以下简称“军密资格“”)等级调整的通知明示:自今年7月1日起,军密资格由原来的三个级别调整为两个级别,保留原来的一级(绝密级)和二级(机密)取消了三级(秘密),坊间传闻近2年的新政也终于在建党100周年前夕落地了。调整后的军密资格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等级,三级保密资格将成为历史。新政对原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没有任何影响,影响最大的是当下正在准

    2021-07 管理员

  • 军工保密新政

    国家保密局新政变更了保密资格等级,取消了原来的军工保密三级资质,对于原持有证书的组织没有影响,旧证书保持有效期至证书有效期截止,准备递交申请的组织应尽快作出应对。

    2021-06 管理员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在简化事前准入审批的同时,规范和加强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放开部分的事中事后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专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备案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备案管理。《武器装备科研

    2020-03 管理员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解读

    编者按:目前全国注册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已达5000余人,每年参与近万个信息系统的安全测评工作,测评师队伍已经成为国家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测评师和测评机构开展工作所依据的重要标准就是本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下面就由第一编制人陈广勇主任为大家作标准解读。后续针对测评师的标准专题培训也将于下一阶段展开,敬请关注。为什么要修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国家标

    2017-06 admin

  •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第三条 国家保密局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各级保密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保密工作机构主管本地区、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 涉密系统第四条 规划和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同步规划

    2022-08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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