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须经保密工作部门审批,并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为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国家保密局修订下发了新的管理办法。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已经不属于行政审批,属于自愿申请的资质,很多系统集成商在商业活动中,还是需要要突破这倒壁垒,因此目前市场上此资质属于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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